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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张铁

张铁主任:
姓名:张铁
执业年限:25年
执业证号:12330199710471129
联系方式:15304513456
社会职务:黑龙江省政协常委、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黑龙江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一级律师
曾获奖项:全国优秀律师

个人简介:

   张铁律师1991年正式参加工作,最初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1994年通过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于1996年4月至1997年6月出国深造,回国后开始投身于律师行业,于1999年创办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
张铁律师细心钻研业务,开拓进取,对事业有着执着的追求,尤其在公司和金融法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实践,并处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如:2007年,在代理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和某外资银行担保纠纷中,经过深入的努力和分析,为省财政避免了6000余万元的损失;2008年,在代理交通银行某支行与哈市某著名商务酒店公司借款纠纷案中,为使交行胜诉判决不沦为一纸空文,也为不让败诉企业穷途末路及其下岗职工成为社会矛盾隐患,经协调多方共同努力,最终促使案件圆满和解。

   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同时,张铁律师十分注重对自身学术素养的提升,务求将自己塑造成学者型律师。在获得了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后,积极参加由全国律协、省律协、黑龙江大学举办的各种业务交流培训近三十余次,并将办案心得转换为理论创新。张铁律师先后在省及期刊《活力》、《法治》、《北方人》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包括《民事诉讼中约定管辖问题初探》、《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思考》、《代位权诉讼的法律思考》、《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探析》等多篇优秀文章。

   张铁律师以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及较高的专业素养获得社会和大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全国优秀律师”称号、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的“黑龙江省杰出法律工作者”、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的“黑龙江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2018年初,张铁律师被选任为黑龙江省政协常委、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